很好奇的想了下, 在大马已历史悠久的租车租屋的"共享经济"外, 还有哪些呢? 其实以上两项是属"租赁经济"又称B2C, 是过去式的经济模式。踏入近几年, 大马也被新一波的"共享经济"给浸入了, 那么共享经济与租赁经济又有何不同? 以下取自网络的简介图:
简介共享经济(C2C):
就是将你闲置的资源共享给别人提高资源利用率,并从中获得回报,它是共同拥有而不是占有。共享经济的一个本质,就是互助和互利。互助就是互相帮助,我需要帮助,你共享出来你的东西来帮助我。另外就是互利,这个利并不是利用的利,而是利润的利。互相帮助,互相挣钱。共享经济有三大特质:成本低、建立连接、可持续发展。
无论衣食住行,只要有闲置,都可以被有效的利用起来。人们不愿意看见好的事物被浪费掉,而正好有机会在不浪费的基础上来获得一些回报,何乐而不为?
共享经济作为一门新生事物,正以其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击着我们传统的生活方式。正因如此,创业型企业也在资本市场的推动下,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全球生根发芽。
其中在大马最具代表性的是:
- 交通行业就有Uber和GrabCar
- 旅游住宿业的Airbnb, 但各地市政也有管治, 如中马在2018年就需上网注注册后才能运做
至于电器方面, 可有? 答案是Yes! 这无形中就帮到租赁经济之一的屋主们更简单的"擁有"全套家电而提高出租的吸引力, 但此公司目前只提供中马一帶的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