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N17條例自2006年實施至今,仍難以完全杜絕陷困公司,在大馬經濟取得5%的高成長之際,個別公司因負債嚴重和經營不善,始終無法翻身。至於少數公司則因賣掉資產,失去核心業務而落入PN17,這些公司則不會令投資者太過擔心。
馬股至今共有超過350家上市公司觸及PN17公司條件,且其中150家公司已經除牌。假設一家上市公司擁有5千名股東,意味著有175萬投資者受到衝擊,其中75萬投資者手上的股票因公司除牌而有如廢紙。
有人認為由於交易所管得太嚴,條例太苛刻,才導致PN17公司層出不窮,不過,這些條例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,有助於減少股市中的爛蘋果,而為何爛蘋果總是清除不完,其實這就像野草,不管怎樣清理,總有新的野草冒出來。
當局或許應從源頭著手,強化上市條例,公司必須有穩健財務基礎才可通過上市這一關,同時進一步強化企業監管,提高懲罰的力度,方可抑制PN17不斷增長的勢頭。
到底是什么情况的公司是PN17,其实是一张警告牌,警告说该公司已经不符合某些上市条件,有可能会被踢下市。但PN17就象隐藏在地底的地雷,一旦爆发,触及这条例的公司,无不炸得遍体鳞伤,股价无不大跌,小股东往往来不及脱售,也烧得焦头烂额。
基本来讲,有7个条件会促使一间上市公司掉入PN17。
1)股东权益(shareholder capital) 减少到当初发放股票(issued and paid up capital)的25%或更少和少过RM40m。(Retained Losses很高)
2)审计师发出公开声明,关注公司未来的营运能力,因为公司的股东权益已少于公司缴足资本的50%。至少50%公司的资产被指派给别人或报销。(赔资产)
3)无法支付欠债利息或债务。(破产)
4)查帐员对近期公司财务报告提出怀疑或无法确认。(做假账)
5)公司丧失全部或主要业务(出售子公司)。受影响的公司停止或终止其核心业务,不论是甚么理由,例如主要合约被取消、执照被吊销,或公司脱售4其核心业务,又或者是法庭发出庭令,谕令公司需要停止进行其核心业务。
6)当一家公司跌入PN17后,公司就要交出重组计划并实行该计划。重组计划主要目的是让公司脱离PN17的条件。公司必须每个月报告公司的进度。最坏的可能性公司会面临除牌。
7)受影响的公司没有核心业务。
根据以上条件来看,第1,2项是因为公司长期亏损。所以我们就要去了解公司长年亏损的原因,看看公司在重组时有没有对症下药。基本上亏损的原因莫过于策略失误、浪费、竞争过强等等。因为这几项而掉入PN17的公司最应该做的事就是换掉领导层,要不然再大的改革也是换汤不换药。
值得一提的是,上述情况也适用于商业信托。受影响的公司,必须在12个月内提出重组计划,呈上交易所和证监会核准。一旦获准,公司将在交易所给予的期限内展开重组,以脱离PN17行列。交易所对陷困公司常常会网开一面,就算期限到了,经公司申请,交易所会延长期限,毕竟公司已经陷困,如果匆匆忙忙的将它除牌,小股东便永无翻身之地。
由于一些PN17的公司在重组途中,股票仍然可以交易,因此,我们觉得小股东应该特别小心留意这些公司。如果没很好的投资理由,理论上是避之为妙,以防万一这些公司重组失败,随后停牌或除牌,或是最后清盘,将导致损失惨重。如果细心考察,一些公司是因为脱售了其核心业务,或手持太多现金,导致它陷入PN17,被勒令重组或寻找新的核心业务,这倒没甚么可怕。如果管理层是可以让股东信任的,那么,持有它的股票,可能是个机会也不一定。
例子1a:
卖掉核心业务,成为PN17公司的益资利金融(ECM,2143,主板金融股)益资利在2012年12月14日,完成脱售其投资银行业务,由于该业务贡献了益资利93.43%的营运,因此,交易所将它列入PN17行列,它有12个月的时间来提呈重组计划,不过已过了4个月,毫无进展。2013年在3月20日,它公布的第4季业绩,我们发现其每股净资产达1.10令吉,不过,由于陷入PN17重组的困境,资本回退完成之前,股价也最高只能到90仙,折价高达18%。再计算它资本回退67.6仙,然后每1000股变成324股。每股资产约等于(110-67.6)÷0.324=1.30令吉,不过,股价却只得70至75仙而已,折价进一步扩大。
例子1b:
稳大(ADVENTA,7191,主板工业产品股)。自2013年1月7日完成脱售手套业务之后,被列入PN17行列。它在1月31日公布的业绩,显示资本回退后,每股净资产有59仙,净现金约24仙。目前股价约40仙,折价33%,PN17的阴影挥之不去。当然,上述两间公司虽然被列入PN17公司,情形比那些真正陷困的公司好很多。
例子2:
美光集团(MAXBIZ,9733,主要板消费)由于无法遵循马交所的指示提呈一份财务审核报告,一直面对财务问题,一度求售机械偿债,遭马证交所勒令呈上资产清单等文件,后于指无法如期完成要求。因触犯上市条例PN17第2.1(f)条文,跌入PN17公司行列。 正式除牌下市, 最后报价为1.5仙。该公司下市后依然可继续营业和进行企业重组计划,小股东仍可享有公司给予的回馈,唯股票无法通过马交所进行交易。
例子3:
KEYWEST環訊(0095,創業板貿易股)因觸犯創業板上市條例,遭馬證交所列為GN3公司。GN3 是ACE(创业板)上市公司的陷困令,公司财务上有问题需要重组,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呈交重组计划给有关单位,如失败就会被令除牌与下市,手中特有的票就废了。
例子4:
六合控股(Hexagon,7455,主板贸服股)、升平(SPK,1813,主板建筑股)和全球运输(Globalc,7242,主板贸服股),因抵触马交易所条例而陷入PN17行列。六合控股和升平,是在2013年2月28日表示,因截至2012年12月31日财年,股东权益相同或低于集团缴足资本的25%,因而抵触了PN17条例第2.1(a)条例。全球运输则是在2013年3月1日发文告指,公司的股东权益低于集团缴足资本的25%和面对欠款毁约,而抵触PN17条例第2.1(a)和(f)条例。马交所强调,将继续监督六合控股、升平和全球运输,确保这三家公司符合上市条例。截至2013年3月1日,共有26家公司列入PN17,占917家上市公司的2.84%。
例子5:
PN10/16和PN4是已经没用了。PN4财务有问题。PN16的公司只是现金过多,因此执法者要小心监督公司大股东或董事局不会见财起意,图谋不轨。公司列入PN1条例的公司, 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毁约,无法偿还债项。
例子6:
嘉年建筑(BGYEAR,7023,主板建筑股)在2012年11月19日被列入PN17公司,原因是其公司有一笔2960万的拨备金,导致股东权益少过公司25%的缴足资本,在问题发生之前,可以发现公司的亏损越来越大,营运上已出现了很大的问题。如果小股东过去几年以为守得云开见月明,公司在2012年11月宣布陷困,列入PN17公司以进行重组,接下来2012年11月尾宣布的2013年首季业绩,公司已经掉入负资产了,小股东要逃也来不及了。宣布陷困的次日已从40仙掉到17仙,可说是翻身乏术。
例子7:
莎当控股(Destini,7212,主板贸服股)浴火重生。DESTINI前身为莎当控股(SATANG),它第一次宣布陷入PN17是在2008年5月7日。当时,公司历经特别审计报告,发现有3927万令吉的营业额不属实,触及PN17条例,得在8个月内纠正问题及重组。公司顿然从有盈利转为亏损,这一调查下来,原来2007年的盈利实为亏损。交易所一度要将它除牌,经上诉后暂缓进行。公司在2009年11月呈交重组计划,之后在2010年4月和2011年3月做出修改。2011年9月,公司改名为DESTINI,重组继续进行。在2012年,公司终于进行削资计划,将50仙面值削减成10仙,再建议2配5附加股,以及资本化一些负债,公司在2012年8月复牌交易。重组以后,DESTINI必须连续两季录得盈利,才能向交易所申请脱离PN17行列。在宣布的业绩,连续两季获得盈利的DESTINI终于得到交易所允许于2013年4月23日正式离开PN17行列。其股价目前在36仙左右,比陷困时的30仙略高,不过许多股东饱受煎熬苦不堪言,半途卖掉大有人在。
你所投資的公司“一走了之,永不回頭”,連那剩下的一丁點成本都“可能”拿不回,算是投資路上最大的無奈吧?
令投資者氣憤的是,公司除牌,董事拍拍屁股就走了,無須為過失負起責任,心中的那份不滿實在是難以平息。馬股陷困、停牌甚至除牌的公司數量可不少,但其實一切的根源都離不開營運不當,無法重振業務表現,進而接下來就有林林種種的“藉口”,如無法在限期內提呈財報及重組計劃,甚至重組計劃遭駁回,而最終面對除牌的噩運。最令投資者懊惱的是,若公司“落跑”了,該怎麼辦?為何沒有嚴厲的對付行動?
交易所或證監會一般只能對上市公司採取行動,惟在除牌後“能做的就不多了”。公司除牌後,雖然不再受上市條例約束,但仍須遵守1965年公司法令,包括每年須召開一次股東大會、在大會召開前的14天內寄給股東,否則可被罰款2千500令吉。若有關公司無法達到賬目及審查等需求,將潛在面對3萬令吉罰款或5年監禁。
遇到不如意事十常八九,與其“自求多福”,倒不如藉此機會多練本身的眼光,積極重振,避免再捲入漩渦中。
有項數據,一開始有點驚訝,細算後更深感不可思議。
那就是,馬股上市公司總數,竟已從2009年創業板啟用時的960家,減少至目前的911家,短短4年內不見了49家企業,考量過去4年內共有85家新公司在大馬交易所上市,這意味馬股在4年內“消失”的企業數量,高達133家。追查更早期數據,會發現馬股上市公司數量已連續7年下降,這是1973年至今未曾發生過的現象;若以2006年的1027家上市公司,以及在過去7年內148宗新上市案為準,馬股過去7年間一共不見了264家上市公司。換個說法,就是馬股在過去7年內,每年有37.7家,每月有3.14家,或每兩週就有至少1家上市公司,消失得無影無蹤!
這是個答案非常模糊的問題;因為樂觀的人會說,上市公司減少是因為私有化和併購案太多,導致企業不斷減少,但這情況卻同時暗示馬股有許多優秀投資機會,是個值得掘寶的好地方。悲觀的人則會說,是因為馬股上市條例不夠嚴密,讓許多魚目混珠的企業也能昂首挺胸上市,結果造成馬股陷困公司越來越多,被迫除牌事件屢屢發生,上市公司自然少,這現象顯示馬股競爭力和投資信心正逐漸流失,當局得慎重檢討。
因為吞併或私有化而消失,是唯一可能讓上市公司股東皆大歡喜的收場模式,但不幸的是,大股東常以低估價格私有化上市公司,卻讓私有化總是以小股東愁眉苦臉、大股東笑到最後收場。無論如何,若能夠從私有化過程中賺到些錢,還算不錯了。即使笑不出來,也不至於落得一無所有下場。若企業是因為陷困而遭勒令除牌而消失,那才真的是欲哭無淚呢!然而,馬股這些年來走上“陷困除牌”這條絕路的上市公司確實不少,每年至少有幾家公司因此從馬股消失,還有很多停牌中等候發落,以及苦苦在PN17或GN3名單內掙扎的企業,未來亦可能步上前輩的後塵,不光彩地告別馬股。
馬股上市條例是否足夠完善?不知道,但過去幾年新上市公司中,確實有非常多企業上市後與上市前財務表現截然相反,有留意新股後續表現的投資者,相信已經留意到這點。更離譜的是,有些企業甚至在上市短短三兩年內,就已經被打入PN17冷宮,足以顯示馬股上市準則或許仍存有很大漏洞,這是當局不能推卸責任的事實。在區域交易所競爭加劇的今天,大馬交易所自然要面對更龐大吸資壓力,但這不意味著拉攏越多上市公司光顧,就代表其越是成功,一心以數量取勝而枉顧企業素質,到頭來很可能得承受股市素質不斷惡化的風險,最終連引以為傲的“數量”也漸漸消失。
最近更新于2013年12月16日
到底是什么情况的公司是PN17,其实是一张警告牌,警告说该公司已经不符合某些上市条件,有可能会被踢下市。但PN17就象隐藏在地底的地雷,一旦爆发,触及这条例的公司,无不炸得遍体鳞伤,股价无不大跌,小股东往往来不及脱售,也烧得焦头烂额。
基本来讲,有7个条件会促使一间上市公司掉入PN17。
1)股东权益(shareholder capital) 减少到当初发放股票(issued and paid up capital)的25%或更少和少过RM40m。(Retained Losses很高)
2)审计师发出公开声明,关注公司未来的营运能力,因为公司的股东权益已少于公司缴足资本的50%。至少50%公司的资产被指派给别人或报销。(赔资产)
3)无法支付欠债利息或债务。(破产)
4)查帐员对近期公司财务报告提出怀疑或无法确认。(做假账)
5)公司丧失全部或主要业务(出售子公司)。受影响的公司停止或终止其核心业务,不论是甚么理由,例如主要合约被取消、执照被吊销,或公司脱售4其核心业务,又或者是法庭发出庭令,谕令公司需要停止进行其核心业务。
6)当一家公司跌入PN17后,公司就要交出重组计划并实行该计划。重组计划主要目的是让公司脱离PN17的条件。公司必须每个月报告公司的进度。最坏的可能性公司会面临除牌。
7)受影响的公司没有核心业务。
根据以上条件来看,第1,2项是因为公司长期亏损。所以我们就要去了解公司长年亏损的原因,看看公司在重组时有没有对症下药。基本上亏损的原因莫过于策略失误、浪费、竞争过强等等。因为这几项而掉入PN17的公司最应该做的事就是换掉领导层,要不然再大的改革也是换汤不换药。
值得一提的是,上述情况也适用于商业信托。受影响的公司,必须在12个月内提出重组计划,呈上交易所和证监会核准。一旦获准,公司将在交易所给予的期限内展开重组,以脱离PN17行列。交易所对陷困公司常常会网开一面,就算期限到了,经公司申请,交易所会延长期限,毕竟公司已经陷困,如果匆匆忙忙的将它除牌,小股东便永无翻身之地。
由于一些PN17的公司在重组途中,股票仍然可以交易,因此,我们觉得小股东应该特别小心留意这些公司。如果没很好的投资理由,理论上是避之为妙,以防万一这些公司重组失败,随后停牌或除牌,或是最后清盘,将导致损失惨重。如果细心考察,一些公司是因为脱售了其核心业务,或手持太多现金,导致它陷入PN17,被勒令重组或寻找新的核心业务,这倒没甚么可怕。如果管理层是可以让股东信任的,那么,持有它的股票,可能是个机会也不一定。
例子1a:
卖掉核心业务,成为PN17公司的益资利金融(ECM,2143,主板金融股)益资利在2012年12月14日,完成脱售其投资银行业务,由于该业务贡献了益资利93.43%的营运,因此,交易所将它列入PN17行列,它有12个月的时间来提呈重组计划,不过已过了4个月,毫无进展。2013年在3月20日,它公布的第4季业绩,我们发现其每股净资产达1.10令吉,不过,由于陷入PN17重组的困境,资本回退完成之前,股价也最高只能到90仙,折价高达18%。再计算它资本回退67.6仙,然后每1000股变成324股。每股资产约等于(110-67.6)÷0.324=1.30令吉,不过,股价却只得70至75仙而已,折价进一步扩大。
例子1b:
稳大(ADVENTA,7191,主板工业产品股)。自2013年1月7日完成脱售手套业务之后,被列入PN17行列。它在1月31日公布的业绩,显示资本回退后,每股净资产有59仙,净现金约24仙。目前股价约40仙,折价33%,PN17的阴影挥之不去。当然,上述两间公司虽然被列入PN17公司,情形比那些真正陷困的公司好很多。
例子2:
美光集团(MAXBIZ,9733,主要板消费)由于无法遵循马交所的指示提呈一份财务审核报告,一直面对财务问题,一度求售机械偿债,遭马证交所勒令呈上资产清单等文件,后于指无法如期完成要求。因触犯上市条例PN17第2.1(f)条文,跌入PN17公司行列。 正式除牌下市, 最后报价为1.5仙。该公司下市后依然可继续营业和进行企业重组计划,小股东仍可享有公司给予的回馈,唯股票无法通过马交所进行交易。
例子3:
KEYWEST環訊(0095,創業板貿易股)因觸犯創業板上市條例,遭馬證交所列為GN3公司。GN3 是ACE(创业板)上市公司的陷困令,公司财务上有问题需要重组,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呈交重组计划给有关单位,如失败就会被令除牌与下市,手中特有的票就废了。
例子4:
六合控股(Hexagon,7455,主板贸服股)、升平(SPK,1813,主板建筑股)和全球运输(Globalc,7242,主板贸服股),因抵触马交易所条例而陷入PN17行列。六合控股和升平,是在2013年2月28日表示,因截至2012年12月31日财年,股东权益相同或低于集团缴足资本的25%,因而抵触了PN17条例第2.1(a)条例。全球运输则是在2013年3月1日发文告指,公司的股东权益低于集团缴足资本的25%和面对欠款毁约,而抵触PN17条例第2.1(a)和(f)条例。马交所强调,将继续监督六合控股、升平和全球运输,确保这三家公司符合上市条例。截至2013年3月1日,共有26家公司列入PN17,占917家上市公司的2.84%。
例子5:
PN10/16和PN4是已经没用了。PN4财务有问题。PN16的公司只是现金过多,因此执法者要小心监督公司大股东或董事局不会见财起意,图谋不轨。公司列入PN1条例的公司, 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毁约,无法偿还债项。
例子6:
嘉年建筑(BGYEAR,7023,主板建筑股)在2012年11月19日被列入PN17公司,原因是其公司有一笔2960万的拨备金,导致股东权益少过公司25%的缴足资本,在问题发生之前,可以发现公司的亏损越来越大,营运上已出现了很大的问题。如果小股东过去几年以为守得云开见月明,公司在2012年11月宣布陷困,列入PN17公司以进行重组,接下来2012年11月尾宣布的2013年首季业绩,公司已经掉入负资产了,小股东要逃也来不及了。宣布陷困的次日已从40仙掉到17仙,可说是翻身乏术。
例子7:
莎当控股(Destini,7212,主板贸服股)浴火重生。DESTINI前身为莎当控股(SATANG),它第一次宣布陷入PN17是在2008年5月7日。当时,公司历经特别审计报告,发现有3927万令吉的营业额不属实,触及PN17条例,得在8个月内纠正问题及重组。公司顿然从有盈利转为亏损,这一调查下来,原来2007年的盈利实为亏损。交易所一度要将它除牌,经上诉后暂缓进行。公司在2009年11月呈交重组计划,之后在2010年4月和2011年3月做出修改。2011年9月,公司改名为DESTINI,重组继续进行。在2012年,公司终于进行削资计划,将50仙面值削减成10仙,再建议2配5附加股,以及资本化一些负债,公司在2012年8月复牌交易。重组以后,DESTINI必须连续两季录得盈利,才能向交易所申请脱离PN17行列。在宣布的业绩,连续两季获得盈利的DESTINI终于得到交易所允许于2013年4月23日正式离开PN17行列。其股价目前在36仙左右,比陷困时的30仙略高,不过许多股东饱受煎熬苦不堪言,半途卖掉大有人在。
你所投資的公司“一走了之,永不回頭”,連那剩下的一丁點成本都“可能”拿不回,算是投資路上最大的無奈吧?
令投資者氣憤的是,公司除牌,董事拍拍屁股就走了,無須為過失負起責任,心中的那份不滿實在是難以平息。馬股陷困、停牌甚至除牌的公司數量可不少,但其實一切的根源都離不開營運不當,無法重振業務表現,進而接下來就有林林種種的“藉口”,如無法在限期內提呈財報及重組計劃,甚至重組計劃遭駁回,而最終面對除牌的噩運。最令投資者懊惱的是,若公司“落跑”了,該怎麼辦?為何沒有嚴厲的對付行動?
交易所或證監會一般只能對上市公司採取行動,惟在除牌後“能做的就不多了”。公司除牌後,雖然不再受上市條例約束,但仍須遵守1965年公司法令,包括每年須召開一次股東大會、在大會召開前的14天內寄給股東,否則可被罰款2千500令吉。若有關公司無法達到賬目及審查等需求,將潛在面對3萬令吉罰款或5年監禁。
遇到不如意事十常八九,與其“自求多福”,倒不如藉此機會多練本身的眼光,積極重振,避免再捲入漩渦中。
有項數據,一開始有點驚訝,細算後更深感不可思議。
那就是,馬股上市公司總數,竟已從2009年創業板啟用時的960家,減少至目前的911家,短短4年內不見了49家企業,考量過去4年內共有85家新公司在大馬交易所上市,這意味馬股在4年內“消失”的企業數量,高達133家。追查更早期數據,會發現馬股上市公司數量已連續7年下降,這是1973年至今未曾發生過的現象;若以2006年的1027家上市公司,以及在過去7年內148宗新上市案為準,馬股過去7年間一共不見了264家上市公司。換個說法,就是馬股在過去7年內,每年有37.7家,每月有3.14家,或每兩週就有至少1家上市公司,消失得無影無蹤!
這是個答案非常模糊的問題;因為樂觀的人會說,上市公司減少是因為私有化和併購案太多,導致企業不斷減少,但這情況卻同時暗示馬股有許多優秀投資機會,是個值得掘寶的好地方。悲觀的人則會說,是因為馬股上市條例不夠嚴密,讓許多魚目混珠的企業也能昂首挺胸上市,結果造成馬股陷困公司越來越多,被迫除牌事件屢屢發生,上市公司自然少,這現象顯示馬股競爭力和投資信心正逐漸流失,當局得慎重檢討。
因為吞併或私有化而消失,是唯一可能讓上市公司股東皆大歡喜的收場模式,但不幸的是,大股東常以低估價格私有化上市公司,卻讓私有化總是以小股東愁眉苦臉、大股東笑到最後收場。無論如何,若能夠從私有化過程中賺到些錢,還算不錯了。即使笑不出來,也不至於落得一無所有下場。若企業是因為陷困而遭勒令除牌而消失,那才真的是欲哭無淚呢!然而,馬股這些年來走上“陷困除牌”這條絕路的上市公司確實不少,每年至少有幾家公司因此從馬股消失,還有很多停牌中等候發落,以及苦苦在PN17或GN3名單內掙扎的企業,未來亦可能步上前輩的後塵,不光彩地告別馬股。
馬股上市條例是否足夠完善?不知道,但過去幾年新上市公司中,確實有非常多企業上市後與上市前財務表現截然相反,有留意新股後續表現的投資者,相信已經留意到這點。更離譜的是,有些企業甚至在上市短短三兩年內,就已經被打入PN17冷宮,足以顯示馬股上市準則或許仍存有很大漏洞,這是當局不能推卸責任的事實。在區域交易所競爭加劇的今天,大馬交易所自然要面對更龐大吸資壓力,但這不意味著拉攏越多上市公司光顧,就代表其越是成功,一心以數量取勝而枉顧企業素質,到頭來很可能得承受股市素質不斷惡化的風險,最終連引以為傲的“數量”也漸漸消失。
最近更新于2013年12月16日